94/04/02 遺產稅
<財稅放大鏡>(3:32)
納稅義務人對92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補稅開徵有疑問時該怎麼辦
92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補稅開徵案件,已於今年2月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如對核定稅捐有疑問,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於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請復查,以保障自身的權利。
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自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
以92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補稅開徵案件為例,繳納期間為94年3月6日起至94年3月15日止,納稅義務人如對稽徵機關核定之稅額不服時,應於94年4月14日前,向稽徵機關申請復查。
夫妻稅要報在一起
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各類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綜合所得稅。有些納稅義務人以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稅規定,誤認為可分開申報,或因夫妻分居無法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經國稅局以夫妻分開申報漏報所得稅,除了補徵稅款外並處以罰鍰。
本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配偶薪資所得固可分開計稅,惟仍應合併申報,又如夫妻因故不能將配偶所得合併申報時,需載明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字樣,俾便國稅局辦理歸戶,才不會遭受處罰。
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請依規定登錄
財政部於94年3月11日發布「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並自即日起施行,有關辦法內容已同步刊載於財政部網站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上,有興趣的民眾,可以上網查閱。
凡符合該辦法規定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日起一年內,檢附1.申請書及登錄卡。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3.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照片2張。4.記帳士法公布施行前,已依所得稅法規定報繳三年度執行業務所得之扣繳憑單或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5.新臺幣1,500元之郵政匯票(抬頭: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向執行業務區域所屬國稅局申請登錄以取得繼續執業資格。凡是符合該辦法規定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請檢具上述文件,並填妥申請書表,儘速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營業人注意,國稅局要開始查稅囉!
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本局自4月1日起執行94年度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針對進、出口異常、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高、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及申報退稅金額異常之營業人進行選案查核,以端正納稅風氣,維護租稅公平。
本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將加強就轄區進、出口異常之營業人,查核有否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實之出口,冒退營業稅之情事。另將針對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高、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之營業人,查核有無覈實開立統一發票及依法取得進項憑證申報扣抵;並對免稅異常或比率偏高之營業人,查核有無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九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提出扣抵或應稅卻開立免稅統一發票之情形。
<稅稅平安>(11:41)
主題 桃園縣分局舉辦「第一次報稅輕鬆上手」綜合所得稅申報網路實務講習會
地點 桃園衣蝶百貨公司10th
時間 2005/4/9 下午 03:00:00
主題 桃園縣分局94年度舉辦「健康give me five 婦幼保健新樂園」租稅宣導活動
地點 桃園縣縣民廣場
時間 2005/4/2 上午 08:00:00
<財稅快訊馬>(14:53)
主題:遺產稅申報的時間及申報方式
<獎稅一起來>(26:27)
獎品:兩用傘
參加方式:1.E-mail- f3000160@ntx.gov.tw
2.傳真-(02)29563130
*註明參加「獎稅一起來」、寫上答案及姓名、電話、地址、郵遞區號
題目:遺產稅申報的期限?
財稅特攻隊